《——【·前言·】——》
胡惟庸临刑前冷笑:“贪官杀得完么?”
朱元璋手握血书,只回五字:“怎知杀不完。”
几十万人的性命,从这一问一答开始,皇帝真能靠屠刀治住贪腐吗?
胡惟庸之死,诛心之问洪武十五年冬,南京应天府雪下了三天,城中已封。
午后,左丞相胡惟庸押赴西市,行刑前,身着囚衣,面色铁青,胡须沾霜,嘴角还留着血迹。
展开剩余92%案子已经拖了月余,原本意图暂缓,朱元璋亲自下旨,限今午处决。
刽子手整备刀斧,锦衣卫围场,士兵披甲执戟,百姓层层围观,气氛压得人喘不过气。
就在行刑官宣读罪状时,胡惟庸抬头冷笑,冲着站在高台的朱元璋吼道:“贪污是人性,你朱元璋杀得完天下贪官?”
此话一出,场内静寂,连刽子手都停了手。
朱元璋眉头一挑,盯了胡惟庸良久,缓缓吐出五个字:“怎知杀不完。”
这一句,瞬间定了全场。群臣俯首,御史大夫吴云当场腿软,百姓群情震动,锦衣卫指挥使纪纲冷汗直冒。
这不止是临刑对话,更是皇权与官僚的生死对决。
胡惟庸并非寻常贪官,左丞相,握兵权、通财货、结私党,朝中亲附者近半。
查抄账册,私养家丁八千,藏银三十万两,侵吞军饷七万。
还勾结辽东都指挥王弼、湖广行省参政李祺,企图私调边军,暗中架空南京兵部,行迹败露,被锦衣卫缉拿。
朱元璋最忌的,就是这种有人脉、有钱粮、有军权的文官首辅。
此前洪武十三年,大明律已修订,贪污五十两以上者死。
胡惟庸案卷厚如砖,罪名三十六条,单一桩便足斩首,最后定以“谋逆、贪污、聚众结党”三罪并罚,抄家灭族。
行刑时,朱元璋目不转睛,胡惟庸头落血溅两尺,围观百姓惶恐四散。
三日内,南京城外官员三百余人弃职逃遁,锦衣卫入夜搜捕,京师内外屠戮三千余人。
史称“胡惟庸党狱”,实牵连三万二千九百四十七人。
此案过后,左丞相一职永废,宰相制度终结。
大明自此,权归一主,文武百官皆受制皇帝,朱元璋手中无二柄。
朝堂气氛彻底变了,官员进殿不敢仰视,奏折字大两分,错字即斩,正是从这一役开始,明朝的血腥反腐正式拉开序幕。
酷刑律法,尸骨成堆胡惟庸案发生前,贪腐成风,元末遗习未除。
朱元璋亲政后,最先办的不是修宫殿,而是颁布《大明律》与《大诰》。
律文规定:贪污满六十两银者,剥皮实草;不足者流三千里,家产充公。
“剥皮实草”酷刑由朱元璋亲创,命工匠制巨钳,刮皮脱肉,塞草填壳,缝制原状,立于县衙门前。
南京应天府、凤阳、苏州、太原均留此刑具。
《明实录》记,洪武七年,凤阳知府陈某贪污军粮二百石,剥皮之日,围观者数千,异臭扑鼻,百姓吐泻三日。
朝廷专设锦衣卫、都察院、六科给事中,形成立体监察网。
锦衣卫直隶皇命,专掌缉事、诛杀、审讯,夜半抄家、拷打,酷刑自定。
都察院专察地方,六科负责言官上谏,百姓可缚贪官赴京,若查实,告状者赏银三十两,赐衣冠,升衙门吏。
洪武年间四大案,除胡惟庸外,尚有空印案、郭桓案、蓝玉案。
空印案爆发于洪武十七年,因军屯粮账缺印,引出六部尚书、布政使、都指挥等八千九百余人。
朱元璋震怒,命锦衣卫缉捕,夜审,拷打至死二千。
印案最诡者,许多无辜文吏因“责任不清”遭斩,朱元璋御批:“宁杀错,不放过。”
郭桓案波及财税系统。郭桓任户部侍郎,操控粮草、赋税、徭役。
贪污军粮,短缺银两,致辽东、山东军饷不足,前线兵变。
洪武二十一年,锦衣卫抄家,郭桓藏银百余万两,书册账目堆满三屋。涉案者一万六千三百人,株连九族,焚尸数百,弃尸江中。
蓝玉案最重,洪武二十六年,蓝玉任征北大将军,镇守北平,权倾军中。
涉嫌谋逆、贪墨军饷、私通北元余部。
锦衣卫突袭,斩首七百九十人,籍没二千三百家。
连朱元璋亲外甥、驸马欧阳伦因贩茶走私,亦一并诛杀,安庆公主跪殿三日,泣血无赦。
皇亲国戚不例外,文武百官更惶恐,朝内文书错一字,立成死罪。
自洪武八年至二十六年,朝中因贪腐、误事、失察、违禁遭杀者六万七千九百余。
地方官员,年均处决一千三百人,民间称“洪武铁律”。
朱元璋晚年自述:“吾用法至峻,奈人心贪婪何!”
但施酷刑治吏,反致冤案无数,苏州知府唐肃,因手下书吏盗印,流放岭南,路中病死,锦衣卫指挥使纪纲,屠戮太重,反生怨怼。
行刑榜文逐日增多,百姓观刑成风,南京西市、应天府南门,常年血迹斑驳。
宫中御书“贪者即剥,恶吏即诛”,悬挂各地府衙正厅。
乞丐皇帝的仇恨账朱元璋对贪官的杀心,不是天生暴戾,而是血泪经历逼出来的。
元末,江淮连年水灾,蝗虫遍野,朱元璋家在钟离,父母兄长皆饿死,自己靠寺庙讨饭。
十七岁,投宿皇觉寺,当杂役,饭食都靠捡荒。
一次洪灾,官府赈济粮米,地方官贪墨,将粮票卖与富户,百姓饿毙数千,朱元璋亲眼看着邻村七口投井,隔壁老娘卖女求食,村中饿殍遍地。
那年正月,他随和尚进城化缘,见县衙库房堆米如山,百姓围堵,衙役挥棍,打死三人。
朱元璋埋尸河滩,咬牙发誓:“将来有日,必诛贪官。”
投军后,朱元璋四处招兵,拉拢贫户,口号是“杀贪官,济百姓”。
攻破滁州,斩城守知府,焚衙门,放赈粮。攻取集庆(南京)后,诛杀元朝州府官吏四百余,抄没库银、平粜于市,大军所过,凡缉私苛吏,杀无赦。
登基当皇帝,废宰相,设都察院、锦衣卫,皆为打断官场结党成势。
洪武十三年,发现中书省佥事丁玉勾结商贩,侵吞军械,朱元璋震怒,亲书敕令:“斩于闹市,妻子配奴,家产入库。”
朱元璋曾公开说:“吾贫贱而起,深知民苦,贪官害民,罪大恶极。”
其对文官尤为猜忌,元末士大夫依附权贵,卖官鬻爵,朱元璋对此痛恨入骨。
为防文官干政,频繁颁诏,严禁官员结交私党,奏章直达御前,越职者斩。
御史中丞陈宁言事得罪,腰斩,身首分悬南京南门。
朱元璋早年苦难造就了他对贪腐零容忍,凡贪官污吏,严刑酷法,宁可多杀,绝不轻饶。
法度之外,死局之中明初,朝廷法度森严,然根基虚弱。官员俸禄偏低,一品年俸不过1044石,合银千两。
地方三品以下,常年拖欠。官不聊生,贪腐成常态。
洪武二十年,湖广布政使王顺,受贿七百两,被剥皮。
事发后,南京京察,查出百余地方官有贪,这些人多因薪俸不足,靠权谋补贴,朝廷却只问刑法,无问原因。
酷法治国,弊端渐现。
空印案,因军屯粮食帐目虚印,事涉六部,八千九百官员,其中多因仓库失印、文书误期,却一并处死。
《明史》载,江南布政司判官陈表,误署一处账目,被缚至南京,杖毙。
朱元璋语:“失职即贪,岂容姑息。”
行刑频繁,冤案并起。锦衣卫纪纲专擅酷刑,夜审无律,活剥、水囊、夹棍。
南京城内,夜半常闻惨叫,百官入朝,动辄得咎,误书一字,剁指、割舌者众。
蓝玉案尤甚,波及皇亲国戚。
驸马欧阳伦因贩茶越境,朱元璋一律处死,公主安庆下跪三日无赦。
太子朱标曾劝谏,反遭呵斥:“凡犯国法,岂分亲疏!”
洪武年间,虽行“路不拾遗”,但因官畏法,百事滞缓。
官员视事如履薄冰,宁可推诿,不敢决断。
《明实录》记载,洪武二十七年,南京郊外洪水,百官竟无一人敢上疏,怕有纰漏,贪天功劳受祸。
朱元璋自知问题,屡令增俸,却国库空虚,始终未果,终洪武一朝,法治失衡,刑罚过重,反致民间怨气,暗潮涌动。
洪武三十一年,朱元璋病重,诏告天下:“贪官污吏,皆因朕治国不善”,嘱太孙朱允炆宽刑省狱。
然太孙登基,削锦衣卫权,减酷法,贪腐再起,明初清明气象,只维持了朱元璋一代。
参考资料: 1. 《明实录·太祖实录》卷100-140 2. 薛国卿:《明初政治史论稿》,中华书局,2017年版发布于:山东省真牛所配资提示:文章来自网络,不代表本站观点。